①因涉嫌內幕交易罪單位犯罪,案件已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;②公司曾籌劃分拆子公司上市,但根據監管相關規定,公司或其控股股東、實控人36個月內受行政處罰的,不得分拆子公司上市,目前未能實現該計劃。
一樁五年前的涉嫌內幕交易處罰,至今「餘波」仍在。鋰礦龍頭 $贛鋒鋰業 (01772.HK)$ 今日公告,公司12月29日收到宜春市公安局的移送起訴告知書,因涉嫌內幕交易罪單位犯罪,案件已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。
回溯前情,贛鋒鋰業此次涉嫌內幕交易,主要涉及對另一家同爲鋰電產業鏈公司江特電機的股票交易。2020年4月,江特電機因連續兩年虧損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。爲化解風險,當地曾於當年6月推動贛鋒鋰業作爲戰略投資者與其接洽。同年8月12日,雙方簽署《合作備忘錄》,贛鋒鋰業擬獨家認購定增股份並控股。次日,江特電機公告該事項並停牌。
不過,當年8月20日,雙方就因合作條款分歧而終止籌劃。需要注意的是,此次籌劃非公開發行可能導致江特電機控制權變更,構成內幕信息,敏感期爲2020年6月9日至8月13日。贛鋒鋰業董事長李良彬、董事會秘書歐陽明等爲內幕信息知情人。
期間,受李良彬決策安排,由歐陽明具體負責,證券部員工具體操作,「贛鋒鋰業」證券帳戶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交易「*ST江特」股票,交易最終獲利110.53萬元。賣出股票所得資金沉澱在「贛鋒鋰業」證券帳戶中。
經查明,對贛鋒鋰業的內幕交易違法行爲,公司董事長、時任總裁李良彬是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,贛鋒鋰業時任董秘歐陽明是其他直接責任人員。以上違法事實,有江特電機相關公告、相關證券和銀行帳戶資料、交易記錄、交易所計算數據,以及相關人員詢問筆錄等證據證明,足以認定。
江西證監局下發的《行政處罰決定書》顯示,因涉嫌A股某上市公司股票二級市場內幕交易,中國證監會於2022年1月24日決定對公司立案,沒收公司違法所得110.53萬元,並處以331.59萬元罰款,給予贛鋒鋰業時任總裁李良彬及時任董秘歐陽明警告,併合計處以80萬元罰款。
公司在今日公告中稱,該事項系在江西證監局行政處罰的基礎上,依法開展的後續正常司法程序。公司已按照相關規定及時履行了信息披露義務,按規定繳納罰沒款,並對相關問題進行了認真整改。
值得注意的是,贛鋒鋰業曾於2022年11月宣佈籌劃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贛鋒鋰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簡稱「贛鋒鋰電」)分拆上市以及增資擴股計劃。據當時披露,除了公司和贛鋒鋰電員工持股平台外,還引入多名外部投資人。
不過,根據監管相關規定,公司或其控股股東、實控人36個月內受行政處罰的,不得分拆子公司上市。今年3月,贛鋒鋰電啓動16億元定向減資回購計劃,被市場視爲其分拆贛鋒鋰電上市遇阻的信號。
編輯/KOKO